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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员钱安山、安约占、赵长林、李辛瑶、胡跃华10月份考试题没有交,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每人200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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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监管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豫建行规〔2021〕3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严格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我厅制定了《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监管若干措施(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21年6月17日 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监管若干措施(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措施如下: 一、严格规范工程发包行为。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不得肢解发包工程,不得违规指定分包单位。存在上述行为的,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列为建筑市场严重不良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3年。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存在上述行为的,通报***其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 二、严格规范工程承包行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不得挂靠、出借资质,不得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存在上述行为的,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转包、出借资质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依法依规限制其参加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违法分包的,列为建筑市场严重不良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3年。属于省外企业的,还应依法依规对其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并通报***其注册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三、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承担施工发承包管理和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应健全管理制度,任命项目负责人,在不妨碍正常施工的情况下,随时到项目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管理人员未在岗履职、承包单位涉嫌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四、严格落实总承包单位主体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依规选择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应加强对分包单位建筑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分包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涉及总承包单位责任的,连同总承包单位一并查处。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劳务用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一金三制”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落实上述制度的,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列为建筑市场一般不良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1年。 五、严格落实监理单位监督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监理规划成立监理机构,配备相应专业的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单位涉嫌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未及时报告的,列为建筑市场一般不良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1年。 六、严格落实项目经理岗位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随意变更项目经理,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依法变更施工许可证。变更项目经理未履行相关手续的,原项目经理按未在岗履职处理。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或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任职的,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列为建筑市场一般不良信用信息,并动态扣减信用分,向社会公开1年。 七、严格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将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信息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实施实名制管理系统考勤。主要管理人员缺岗、脱岗、违规串岗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将违法违规信息推送给建设单位,并向社会公开。 八、建立建筑市场信用监管体系。依据《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和《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暂行)》,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各类执业人员的市场行为信用信息进行认定、采集、公开、评价,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动态扣减信用评分。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在工程招投标、建筑市场监管、评优评先等环节的应用。 九、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完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管理功能,应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市场”“现场”联动。各级主管部门按照“谁处罚、谁录入”的原则,将各建筑市场主体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执业人员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和相关失信行为信息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展常态化线上监管。对群众反映突出、社会影响大、隐患问题多的项目,要及时开展深入调查,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行为。 十、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要在隐患排查整治或事故调查处理的同时,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进行动态核查,不满足标准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撤回其资质证书。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项目,对责任单位项目所在省辖市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市场行为检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项目,对责任单位省内全部在建项目进行市场行为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十一、实行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施工、监理单位,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录,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其在本地施工、监理的项目列为建筑市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必要时进行驻场监管。重点监管企业管理期限1年。 1.被列入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及运维安全生产严管企业的; 2.因违反建筑施工承包、分包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认定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4.因出借监理资质或转让监理业务受到行政处罚的。 十二、设置重点监管地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省辖市(示范区、实验区)、县(市、区),列入建筑市场重点监管地区,在全省予以通报,抄送当地人民政府,并作为省级建筑市场检查重点地区。重点监管地区管理期限1年。 1.被列入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及运维安全生产严管地区的; 2.交办案件长期没有调查处理或敷衍应付,推诿扯皮,调查不深入、不认真的; 3.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1年以上零查处、零公开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 4.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和处罚信息未及时录入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 十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接到举报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受理、调查、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上级机关督办和影响较大的建筑市场违法线索列为督办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十四、建立建筑市场清出机制。每年上半年对连续两年产值或增值税为0的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不满足标准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撤回其资质证书。 来源:河南省住建厅 官网
公司全体员工: 为展现公司新形势下良好的发展风貌,充分展示公司浓厚的文化氛围,丰富员工的文化娱乐生活,增强企业凝聚力,公司决定于2020年1月11日举办新春团拜会。现就表演节目征集活动通知如下: 一、节目征集范围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办事处全体人员。 二、节目形式 具体形式不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声乐类:一人或多人的各类演唱形式及器乐伴唱、歌伴舞、传统戏曲等; 2、舞蹈类:包含民族风格的、古典的、现代的以及多种风格的融合等形式; 3、语言类:相声、小品、脱口秀、话剧、诗朗诵等; 4、特长表演及其他:魔术、武术、器乐演奏(此项需自备道具)及其他形式,以及独具特色的创新节目等。 三、节目要求 1、参选节目应热情活泼、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结合时下流行元素及本公司的文化特色。 2、每个节目时长在五到十分钟内。 3、各节目演职人员须认真组织、筹划,注重节目质量和形式创新。 四、报名方式 1、以部门、分公司、办事处为单位,每个单位***少报送2个节目。 2、可以部门间联合选送节目,但每部门***少选送两个节目。 3、可以以个人形式单独报名。 请各部门于2019年12月25日前将节目单通过公司微信群或个人微信报送***公司综合办公室。 本次活动负责人李佩洋、孙梦露,电话15978605863、18137703730,微信同号。 团拜会具体事宜会前另行通知。 附:《2020年新春团拜会节目选送单》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综合办公室 2019年12月5日 节目选送单.docx
从事招标代理工作常见的100个注意事项 一、招标代理合同 1.甲乙双方单位名称是否与公章严格一致; 2.项目名称及招标范围是否明确; 3.招标代理协议与专用条款中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是否前后一致,符合标准要求; 4.合同签订日期是否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 二、招标公告 5.招标公告标题中的项目名称与内容中的项目名称是否一致; 6.双方单位名称是否与公章一致; 7.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是否符合项目的类型、规模; 8.报名时间是否大于等于5日,是否跨节假日; 9.报名要求提供的资料与报名条件是否一致; 10.发布公告的网站是否符合监督管理部门要求; 11.段落编号是否连续、统一; 12.公告落款日期是否与发布日期一致; 13.是否有错别字; 三、招标文件 (一)封面及目录 14.封面项目名称是否需要注明标段,日期是否修改; 15.目录中标题层级是否合理、规范; 16.页码是否连续无间断及错层; 17.正文有变动时目录标题及页码是否***后更新; (二)整体要求 18.招标文件整体编号、字体、字号、页码是否规范统一; 19.与标准招标范本对照是否缺项漏项及违规; 20.招标文件前后要求一致,无矛盾、模糊条款; 21.无歧视性、排他性等不符合招投标法律规范条款; 22.招标文件编写贴合所招项目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 23.无错别字、套用模板时无地名、其他项目名称未修改的遗漏情况;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 24.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是否与正文一一对应; 25.投标须知前附表内容与对应正文前后是否一致,存在矛盾; 26.投标须知前附表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是否与招标公告一致; 27.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账号、注意事项是否准确; 28.投标截止时间距离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是否大于20天; 29.财务状况或业绩年份要求是保持一致; (四)投标人须知部分 30.招标文件的组成清单是否和实际组成一致; 31.投标文件的组成是否和后附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一致; 32.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是否与投标文件的厚度及份数相适合; 33.投标报价要求与所招标项目范围是否一致; 34.投标报价的取费标准规范是否符合项目当地行情; 35.投标报价要求与计价规范是否是现行***新实施中的; 36.评标委员会人数及组成是否核实确认; 37.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是否核实确认并前后一致; (五)评标办法 38.资格评审标准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无增项漏项; 39.签字盖章的要求是否与投标文件格式中签字盖章位置标注存在矛盾; 40.其它形式与响应评审标准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且有明确要求,无歧义; 41.评标办法得分合计是否为100分; 42.各项合计得分与分项得分是否一致; 43.报价得分计算公式是否经过验算***高分为满分,***低分为0分; 44.技术评审及综合评审得分项是否在投标文件格式中都有要求投标人提供; 45.***终得分的计算须注明计算评委打分平均值时是否去掉***高分***低分; 46.须提前明确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六)专用合同条款及技术规范 47.专用合同条款需要明确的事项是否与甲方沟通核实; 48.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否使用***新规范,具体要求与甲方核实; 49.技术要求的规格、型号是否存在排斥性、市场供应情况如何; 50.特殊技术要求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及项目需求; (七)投标文件格式部分 51.封面项目名称是否与所招项目名称一致; 52.目录是否与内容标题一一对应; 53.签字盖章部位标注是否与招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一致; 54.投标函正文中投标报价的单位是否适合投标报价的方式(例如以百分比报价时,单位误写成“元”); 55.投标函中是否有注明投标有效期的位置,此项易漏; 56.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人员、设备表格是否与所招项目适用; 57.投标保证金是否明确提供收据或转账凭证; 四、开评标 (一)准备工作 58.是否预约登记开标室; 59.是否联系参与开标评标各方并明确告知时间、地点; 60.是否核对开标物品清单; 61.提前做好工作人员分工、准备好开标表格; 62.评标监控视频是否需要存档、备份; (二)开标表格 63.每张开标表格须预览,注意表格上下左右居中; 64.每张表格标题、字体一致(可采取链接形式); 65.录入单位名称是否与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一致; 66.所有评审标准与评标办法一一对应; 67.每个表格下方落款日期与开标日期一致; 68.验算投标报价计算公式是否符合报价评审办法要求; 69.注意投标报价计算办法是否因投标单位的数量变化而变化; 70.中标候选人数量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 71.评委打分汇总表的***终得分是否去***高***低; (三)开标评标 72.招标人、投标人、专家、监督签到表是否齐全; 73.投标文件要核对是否按照签到顺序摆放; 74.介绍招标人监督人须注意职位高低; 75.问询招标人或监督人是否需要现场讲话; 76.拆标书时需要按主持人通报的正序或逆序拆封; 77.投标人签到的单位名称是否简写错写; 78.开标记录中的单位名称、数字、人名是否核对无误; 79.推选评标委员会主任明确是否允许招标人代表担任; 80.所有表格需要专家、监督签字的地方是否漏签、错签; 81.检验电脑计算的投标报价得分是否准确; 82.核对每位专家的评分表合计得分计算是否准确; 83.评标报告中的日期、数量、人员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 84.评标结束严格核对评审表格是否齐全并签字完整; 85.向监督人员明确是否需要评标专家评价表; 五、收尾工作 86.逐项核对中标公示信息与评标报告结果是否一致; 87.中标公示期限是否符合对应监督部门要求; 88.中标通知书中的单位名称、金额、工期等要素是否严格核对; 89.中标通知书找甲方盖章时是否带上意见反馈表同时盖章; 90.中标通知书发放时是否有签收证明; 91.招标代理工作报告中的阶段描述是否与所附资料一致; 92.报告中各个环节的时间点、日期是否准确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93.所附的过程资料是否有缺漏; 94.在规定时间内是否通知所有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95.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需要确认是否已签订成交合同; 96.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时,须核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是否与招标代理合同一致,计算是否准确; 97.资料归档时须按要求扫描保存电子版; 98.资料返回情况须在项目信息登记表中登记; 99.招标代理资料须按公司归档管理办法编号入柜; 100.本文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工作通用部分,其它方面具体实施以国家及当地法律法规及监督部门要求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4日发出通知,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决定从今年9月份开始,在全国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旨在全面推动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落实,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健全质量监管机制,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通知***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设单位要建立五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 在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方面,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方式,改变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检查方式,采取随机、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工程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监督;鼓励有实力的监理单位开展跨地域经营,开展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形成一批全国范围内有技术实力、有品牌影响力的骨干企业;进一步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施工企业要加快培育自有技术工人,对自有劳务人员的施工现场用工管理、持证上岗作业和工资发放承担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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